“增长蒙古国风电能源”为题的国际研讨会日前举行,并来自10多个国家的代表和蒙古国能源领域官方人士出席此次上述研讨会。于是GoGo.mn网站专访能源协调委会主席斯•奥特根巴亚尔如下:
记者:您对蒙古国风电能源领域法律环境的评价如何?
答:随着由国家大呼拉尔2005年通过再生能源国家纲领和2007年批准的再生能源法,已形成发展再生能源的法制环境,并蒙古国加入了发展绿色能源的世界理念。
问:那么,对此贵委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们在依法执行向新建的能源来源核发许可证、审批供应能源价率表及制定从再生能源来源向中央电网供应电源及购销电能协议格式等调整任务。在2011-2014年期间,已核发建设500兆瓦功能的风电站许可证。在把能源产业趋向于再生能源领域的目前,有两家公司已提议要建设各别具有50兆瓦功能的两座风电站。预计,如果解决好上述问题,蒙古国将就具备从风电站可生产出大约800兆瓦能源条件。能源协调委会高度重视在国家政策上要反映增加再生能源来源数目问题、支持国内外投资商等问题。国家大呼拉尔正讨论能源法修订案。如果通过上述法律,就将形成良好法制环境。
问:在蒙古国是否有发展风电站的潜力?
答:“Clean energy” 公司建设的具有50兆瓦功能的风电站,已经体现了我们蒙古国可以发展风电领域的实况。并且已开始把生产出来的能源供应给中央电网。问:在再生能源法上1卡瓦特电力的价率是多少?答:据再生能源法,从风电园站生产的电力价率约0.5-0.8美分/1卡瓦特。之外,近期大家都提议,除了水、太阳和风能外,还可以垃圾来生产出能源。虽然在蒙古国尚未有加工垃圾并生产能源问题的相关法律环境,但上述提议也是属于促进绿色经济,我们也应该要予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