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国家财政资金勘探确定储量的具有战略意义矿藏,国家最高可以持有相当于该矿持有人所投入资金34%的股份。该份额根据国家将投入的资金量在开采合同中加以明确。该合同规定的国家所占份额,可以以具有战略意义矿藏的矿产资源开采补偿费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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