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召开全体会议,会议伊始即对是否紧急讨论法案进行表决。
根据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程序法第33.1条规定:“根据政府会议决议,总理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以书面方式向国家大呼拉尔提出紧急讨论法案的请求,国家大呼拉尔主席应将该法案是否紧急讨论提交全体会议表决,并由出席会议的多数议员表决决定。”
国家大呼拉尔主席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这一法律条款。政府于2025年3月26日提交了关于许可法的修正案及相关法案,并请求将其列入紧急讨论议程。经过全体会议表决,出席的多数议员支持紧急讨论,该法案随后被转交经济常务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议和处理。
随后,会议转向讨论蒙古宪法法院2025年第01号意见。宪法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中期会议,审议了蒙古国家大呼拉尔选举法第31条第31.2、31.3、31.4款是否违反蒙古宪法第十条第3款、第十四条第1、2款、第十六条第9款、第十九条第1款、第四十条第1款等相关条款。
宪法法院成员孟赫赛罕对审议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详细介绍。宪法法院认定,选举法第31条第31.2款“独立参选人必须在中央选举委员会批准的表格上获得该选区801名以上选民的签名”违反了多项宪法条款,包括第十条第3款“经批准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一经生效,与国内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第1款“在蒙古合法居住的每个人在法律和法院面前平等”及第2款“不得因思想等原因而歧视”、第十六条第9款“有权在国家机构被选举”等。因此,根据宪法法院审查争议程序法第32条第4款,自2025年1月15日起,该条款的执行被暂停。
法律和国家建设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和结论分别由国家大呼拉尔议员诺敏其木格和桑达格奥其尔介绍,常务委员会建议接受宪法法院第01号意见。
随后,与会议员针对该意见展开深入讨论并表达各自立场。特别是议员巴特扎日格勒指出,1992年蒙古宪法通过并建立选举制度时,独立参选人需获得801名选民签名的配额已是法律环境中的既定概念。
他认为,虽然个人可以提名参选,但最终当选需通过选民的选择。在上一届选举中,最低得票45,000即可当选国家大呼拉尔议员,而获得801人支持并签名仅表明参选人在选举中具备一定接受度,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应讨论独立参选人的责任。
他强调,801人签名的要求并未实质性影响个人的被选举权,因此他无法接受宪法法院的意见。
参与宪法法院会议的议员桑达格奥其尔则表示,自1992年以来,独立参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801个选区选民签名的法律条款已实施九届议会选举。
一些曾在议会选举中因该条款受限的公民向宪法法院提出了申诉。据统计,2016年有4人、2020年有14人、2024年有3人,在最近三届议会选举中,共有21名独立参选人因无法获得801个选区选民签名而未能参选。
宪法法院意见的核心并非完全否定设置标准,而是认为相对于选区选民总数,801人的门槛过高。此外,登记表需在七天内由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抽样调查,这一形式主义做法限制了个人的被选举权,而该过程未被纳入法律,仅由规章制度调控。
他指出,接受宪法法院意见并不意味着对独立参选人取消所有标准和门槛,而是认为当前标准过高,例如类比建立政党需获801名公民签名,这一要求显得不合理。在议员们提问并表达立场后,出席会议的多数议员认为不应接受宪法法院2025年第01号意见,并最终通过了关于此意见的国家大呼拉尔决议。
会议随后讨论了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间关于甘其毛都-嘎顺苏海图口岸跨境铁路、煤炭贸易和塔旺陶勒盖煤矿产能扩大合作协议的批准法案。工业和矿产资源部长策·图旺对法案进行了介绍。蒙古国家大呼拉尔2023年第68号决议批准了“甘其毛都-嘎顺苏海图”跨境铁路建设的相关措施,2024年12月27日全体会议讨论了该口岸跨境铁路建设措施,并通过第58号决议,批准了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间关于该铁路建设的谈判基本方向。
根据国际条约法,政府会议审议了协议草案,并获得国家大呼拉尔相关常务委员会同意。2025年1月27日,国家大呼拉尔经济常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与外交政策常务委员会讨论了该问题,并授权政府签署协议。
按照第58号决议,部长策·图旺介绍,2025年2月14日,双方在中国哈尔滨签署了“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间关于甘其毛都-嘎顺苏海图口岸跨境铁路、煤炭贸易和塔旺陶勒盖煤矿产能扩大合作协议”。
在蒙中双方工作组联合会议上,各方同意制定三个基本文件。中方提出讨论这些协议草案,而蒙方认为签署政府间协议将为后续讨论其他协议创造法律环境。在协议中,蒙古方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遵守各自的铁路轨距、规则和规章,铁路投入使用后可运输第三方货物;二是铁路建设工作由单一图纸、单一承包商完成;三是基础价格按最近确认的价格确定。中方接受了第一个建议,即遵守各自轨距标准和规章,并提出以“长期合同最具竞争力价格”确定煤炭初始价格。对于第二个建议,即由单一承包商建设,中方未予接受。因此,铁路建设将根据国有和地方财产采购法,通过国家采购机构招标选择承包商。
策·图旺部长表示,签署该协议将使蒙中另外三个口岸通过铁路连接,蒙古煤炭开采和出口将显著增加,国家财富基金法的实施将加速,从而使现在和未来的每个公民能够公平、公正地分享地下资源收益。国家安全与外交政策常务委员会多数成员及与会议员支持通过这一法案,议员纳然巴特尔对此进行了说明。
在常务委员会讨论法案时,议员们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包括项目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关注大型建设项目的时间表和阶段、不延误铁路问题的研究、确保当地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权、解决城镇和居住区问题、改善口岸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注牧民问题、解决水井和牧场问题,以及将部分矿产资源使用费、税费和收费集中到地方等。最后,出席全体会议的多数议员通过了关于该合作协议的批准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