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巴托,2025年3月19日——根据《金融监管委员会法》第6条第6.1.1款和第6.2.10款,以及《矿产品交易所法》第9条第9.2款,金融监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18日正式发布第76号决议。
该决议批准实施《矿产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和《矿产品交易所结算规则》,有效期至2026年4月1日。同时,决议通过了“蒙古证券交易所”股份公司董事会第16号决议附件中制定的以下规则:
- 《煤炭现货、远期合约标准制定及实施规则》
- 《铜精矿交易合约标准制定及实施规则》
- 《铁矿石及精矿交易合约标准制定及实施规则》
- 《萤石矿及精矿交易合约标准制定及实施规则》
此外,该决议废止了金融监管委员会此前发布的2023年第458号、第465号、2024年第134号、第448号决议,以及2023年第387号决议第1条第四附件中的《矿产品交易及结算实施规则》和第五附件中的《煤炭交易合约标准制定及实施规则》。
蒙古证券交易所表示,此次决议的通过旨在进一步规范矿产品交易市场,提升交易透明度和效率,为相关行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