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蒙古国法律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蒙古国承包工程需在蒙古国注册公司并获得蒙古国建筑与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项目开工时,要到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办理《建设开工许可证》。国际招标的大型综合性工程需根据招标方要求执行。
一、 申请许可证所需的文件、材料:
1.申请书(应明确注明所经营的生产、服务活动范围、 期限)。
2.申请者是法人时,须出示国家统计证明。
3.申请者为公民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有国家印章的纳税证明。
5.生产、服务特点所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
6.经营《蒙古国企业许可证法》规定的特殊经营活动时,须得到各省长、首都市长的批准。
二、办证周期:一般为2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延长审批期限14天。
三、代办费用:面议
四、联系电话:0471-5220-136;137-0471-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