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蒙古国注册公司中经常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做一简要回答。这些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希望各位在咨询之前能够仔细阅读。
1. 关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最底要求为10万美金(2008年,蒙古国议会对《蒙古国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外国投资最低水平从10000美元提高到10万美元),如在蒙古国注册公司后把公司总部设在乌兰巴托,那么在其它地方施工就要在当地政府拿出证明书,并在当地的工商局注册分公司。公司不用交纳保证金,注册资金可在公司注册资金验收完毕后挪用。
2. 关于公司开户: 在当地指定的几个银行当中选择开立公司账户,同时注册公司法人也需开立个人账户,并取得个人账户开户的银行证明。
3. 关于代办时间及费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大至7~14天内办完,办理公司各项所需费用:面议,加急另加20%。
4. 关于蒙古国注册公司的税费:蒙古国企业所得税一般为,公司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10,其中不抱括采购采料、设备及差旅劳保费等,如年纯收入超出30亿蒙图,需在多出部分中按百分之25交税。
5.关于蒙古国公司社保缴费:蒙古国工人的社保费,以蒙古国最抵工资(108000蒙图)的百分之10,交个人所得税。
6. 关于蒙古国特别许可证: 在蒙古国从事一些特殊行业需具备特许证才可以经营,比如建筑、房地产等行业,在办理完注册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需再到建设部申请建筑安装施工许可证。蒙古国特别许可证一般情况为10—30天能办出,加急为7—15天。
7. 关于外国人劳动许可和居住许可:按照蒙古国政策,外资企业邀请他国技术人员赴蒙古国,须遵守本国员工与蒙古员工之间的比例1::10,即如果要邀请一个中国技术人员到蒙古国,公司必须拥有10个蒙古员工。,中国技术工人的劳动许可费为每月每人216000蒙图。长期居驻许可费用为每人41000蒙图。邀请中国技工到蒙古办理劳务许可,必须先到社保局办理一定比例的蒙古员工的最底工资(蒙古国规定的)的百分之10的社保费,此后在办理中国人员的劳务许可证,后到移民局去办理中国人员长期居驻许可证。